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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違憲修民法或立專法? 藍世聰:該修民法 立專法還是違憲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4 21:30

大法官宣告民法違憲,兩年內修法保障同性婚姻。這個釋憲案是由北市府提出,北市民政局長藍世聰對於大法官釋憲解釋,藍世聰表示,希望透過釋憲讓這個同性婚姻爭議達成社會共識。至於接下來應修民法?還是立專法? 藍世聰說,大法官宣告民法違憲,就應該修民法,用專法還是違憲。(林麗玉報導)

大法官宣告民法違憲。提出大法官釋憲的北市府民政局長藍世聰表示,市府是希望透過大法官釋憲,讓同性婚姻這個社會爭議多時的議題,可以透過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開討論的態度,由大法官釋憲做為平台,理性達成共識的方式解決。

至於接下來市府立場是該修法民、或是設專法?藍世聰認為,既然大法官釋憲民法違憲,當然就應該修民法,用專法還是違憲。

民政局長藍世聰說,北市府之所以提出同性婚姻釋憲案,是因為有議員提出質疑,至於接下來修法的問題,會由立法機關處理,北市府立場就是依法行政。民政局也會與法務局討論,看如何積極因應,讓同性婚姻合法化腳步快一點,尤其大法官作出釋憲之後,各地方政府也會更有方向、依據,未來修法是必然,修法前的過渡期間,如果可以做的,北市府會先做,希望在保障同志權益部分,加快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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