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探針:(補充說明)背書保證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1項第3、第4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3 18:40
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10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有100%股份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8801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66403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6403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32806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025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銀行要求本公司提供背書
保證。
本公司董事會提前於各筆背書保證到期前提案通過,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
證餘額332,806仟元,係包含尚未失效之原背書保證餘額166,403仟元,故並無
超限之情形。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0015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263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自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實際動用借款之日起一年
(2)日期:
自東莞中探探針有限公司實際動用借款之日起一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720028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3280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3.1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9.34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332,806仟元,係包含尚未失效之原背書保證餘額。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