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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涉洗錢案 北檢查無事證簽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22 11:37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未遵守反洗錢法規,遭到美國紐約金融服務署裁罰 1.8 億美元,台北地檢署追查,於去年 9 月間首度以證人身分約談兆豐銀獨立董事馬凱、董事李源鐘,而今(22)日宣布全案偵結,查無兆豐銀有相關犯罪事證。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紐約分行涉洗錢風波,於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遭指控疑於 2012 年間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並處以重罰 1.8 億美元。

北檢偵辦時曾分別約談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及傳喚蔡友才,對比兩造說詞,於去年 9 月間時三度約談蔡友才,訊後請回。北檢指揮調查局兵分 5 路,搜索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等多名嫌疑人住辦處所,並以被告身分再度傳喚他,而他的心腹、兆豐金前主秘王起梆也被傳喚。

北檢偵辦這起兆豐銀疑似涉洗錢案,針對「匯款行」、「受款人」、「非台籍受款人有台籍最終受益人」等,全面清查行政院所公布的 17033 筆匯款交易記錄,上月公布清查結果,證實無異常亦或洗錢等違法行為,並於今上午 10 時 30 分舉行記者會表示,本案迄今查無兆豐銀相關人員及本國人,涉有幫助洗錢的犯罪事證,全案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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