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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力勤賣過期肉 檢舉人最高可獲1240萬獎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19 08:17

力勤冷凍公司出售過期肉品,台中市衛生局兩次開罰一千兩百萬元,衛生局昨晚開會初步決定,將發給檢舉人七成獎金,也就是高達八百四十萬元,另外還有最高四百萬元的「吹哨者」獎金,不過,這項決定還要經台中市食安委員會通過。(張文祿報導)

這名向衛福部檢舉的男子,台中市衛生局開會決定,將發給一千兩百萬罰金中的七成作為獎金,也就是八百四十萬元,另外,檢舉人為被檢舉人員工,還可以再發給吹哨者獎金,從十萬元到四百萬元不等,如果是以四百萬元計算,檢舉人一共可以拿到一千兩百四十萬元獎金。

不過,此案檢舉人一開始是向衛福部檢舉,台中市衛生局表示稽查是因為另有消息管道,因此,一開始對於獎金發給誰,只說還要釐清,媒體披露,曾引得這名爆料檢舉人不快,在臉書痛陳他冒著生命危險檢舉,獎金還要分給別人。但是,衛生局十八號晚間開會,確定會發給這位檢舉人,衛生局局長呂宗學在中廣新聞求證時表示,當時,衛生局是媒體查證時,才獲得訊息,但是沒有接觸到檢舉人,之後,確認消息來源就是這位檢舉人,因此,確定獎金會發給這名檢舉人。

如果這起食安事件檢舉獎金發出,可能成為新紀錄,也對其他食品從業人員為食安把關有鼓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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