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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產業添柴火 政院拍板太陽光電模組平板玻璃免課貨物稅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7-05-18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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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次長吳自心(右)說明貨物稅修正草案內容。(鉅亨網記者宋宜芳攝)

推動綠能產業,太陽能產業政策利多上菜,行政院會今 (18) 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 9 條之 1、第 12 條之 6 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若修法通過,太陽光電模組使用的平板玻璃免徵 10% 貨物稅,汰換老舊貨車購買新貨車,則可減徵 5 萬元貨物稅。

財政部表示,為強化國內太陽光電產業供應鏈,實現節能減碳總目標,鼓勵民眾報廢老舊大貨車,購買新車減少空汙。

該草案修正條文,貨物稅條例第 9 條之 1 修正草案的部分,修法背景為,為強化國內太陽光電產業供應鏈,發展替代能源達節能減碳目標,預計條文生效日起 5 年內,太陽光電模組用的玻璃將免徵貨物稅,預期每年增加太陽光電模組裝置量 20 億瓦,有助綠能產業發展。

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6 修正草案,其修法背景則為,鼓勵民眾報廢老舊大貨車並購買新大貨車,減少老舊車輛數量並改善生活品質。當條文生效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報廢 1999 年 6 月 30 日前出廠的大貨車換購新大貨車,得以減徵新車貨物稅 5 萬元,預期將可減少空汙排放,改善民眾空氣品質。

財政部次長吳自心說明,本次貨物稅修法合計直接貨物稅減少為 6000 萬元,但整體來看間接效益為正效益。

吳自心進一步解釋,為了配合太陽光電產業發展,原本太陽光電平板玻璃須課貨物稅 10%,修法通過稅收看似減少,但可帶動太陽光電產業發展,有正效益;報廢老舊貨車,換購新車減徵貨物稅 5 萬元,看似稅損,但新車買入亦須繳交新車的貨物稅,也會帶動產業關聯效應,綜觀上述具有正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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