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盛力:召開本公司一○六年股東常會(新增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17 17:05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5/11
2.公司名稱:新盛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5/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西十五街1號(本公司)
4.召集事由:
報告事項:
(1) 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
(2) 一○五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 一○五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 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5) 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6) 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7) 修訂「董事會議事辦法」報告。
(8)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東所提之
議案報告。
承認事項:
(1) 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
討論暨選舉事項:
(1)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櫃)案。
(2)初次申請上市(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承銷案。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4)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5)修訂「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
(6)修訂「董事選舉辦法」案。
(7)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8)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9)全面改選董事案。
(10)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4/28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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