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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立法院指定為「市定古蹟」 議場成歷史建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19 13:03

北市府規劃拿立法院這塊地,與中央換地,去年就有文資團體向北市文化局提報,審查立法院全區的古蹟價值。北市府今天 (19 號) 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文資委員審議後,同意登錄「立法院議場」為歷史建築,另外委員也同意指定「立法院」(原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為台北市市定古蹟。(林麗玉報導)

立法院目前屬於台北市的市有土地,北市府為了取得南港瓶蓋工廠、南港轉運站等五處國有地,去年積極與中央談換地,不過換地確認前,文資團體也向文化局提出,立法院全區的古蹟價值審議,北市文資審議委員會 19 號審查立法院的文資身份,經過委員討論後,同意將立法院議場登錄為歷史建築,委員認為,立法院議場是在 1960 年興建,位在中庭中軸線上,外觀簡潔比例優美,為虞曰鎮建築師所設計的現代主義風格建築,加上議場為國家議事場域、重大法案催生地,見證臺灣民主發展,歷史地位具代表性。另外文資委員也同意指定「立法院」(原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 為台北市市定古蹟,委員認為立法院原為日治時期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校舍,目前留存的西、南側 L 型磚構造建築

興建於 1919 年,牆身仍保留原有材料與構造,1935 年增建北側鋼筋混凝土造的現代主義風格建築,整體建築仍呈現原女學校建築特色、而且保存狀況良好。

建物在政府遷台後,成為立法院所在,見證日治中、後期女子中學教育及戰後臺灣民主法治史,在教育、政治、歷史及文化上具有重要意義。 (照片由北市文化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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