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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綠委修法防毒品 娛樂場所未通報可罰20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2-24 12:02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清泉崗基地驚現毒品及 W 飯店事件,使毒品氾濫問題再度被討論。民主進步黨立委林俊憲今(24)日表示,將針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提出修法,未來若娛樂場所未主動通報消費者吸毒,可處負責人 20 萬至 200 萬元重罰。

林俊憲今日偕同法務部、國防部代表召開「向毒品宣戰,訂定容留吸毒罰則」記者會。

林俊憲指出,去年全國查獲了 5 萬多件的毒品案件,創下歷年新高,且使用毒品者有年齡層下降的趨勢。他說,其中滿 18 歲以上首次使用毒品者,多數是在娛樂場所接觸到毒品,這樣的比例高達 4 成。

林俊憲表示,目前法務部已針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增訂了「容留吸毒罪」罰則。未來政府將會公告特定營業場所,這些場所有義務做反毒標示,並設置專門從事反毒的工作人員,若在場所內發現明顯的吸毒行為,就必須主動回報警察機關。

由於法務部修法的容留吸毒罪規範並未明訂營業場所為何,林俊憲呼籲,法務部儘速定義,讓大眾有所依據。不過他也依自己觀察指出,大部分使用毒品者喜歡去高級旅館,因為他們認為「愈高級,受到臨檢的可能性愈低」,其他像是 KTV、夜店、PUB 等娛樂場所,都必須列在營業場所內。

林俊憲痛批,W 飯店在該起事件發生後,將相關責任推得一乾二淨,業者不能只顧著賺錢,其他都不管。並強調,自己也會提出修法,若營業場所發現消費者吸毒,卻未主動通報警察機關,負責人會面臨 20 萬至 200 萬元的重罰。

對於營業場所的定義,法務部代表回應,由於許多營業場所歸不同部會所管,因此還會與其他部會溝通,並和警察機關進行討論;法務部代表並允諾盡力排除阻力,讓營業場所負責人負起應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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