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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樂陞案偵結〉許金龍裁定交保 惟籌不出保釋金 仍羈押禁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24 23:06

北檢今 (24) 日宣布百尺竿頭收購樂陞案偵結,起訴樂陞前董事長許金龍等 10 人,並建請法院判處許 30 年重刑,台北地院隨後召開馬拉松式移審庭,許金龍對檢方指控一一反駁,儘管檢方主張應持續羈押許金龍,法官審理後裁定以 6000 萬元現金、2 億元人保交保,惟許坦言無法在短時間內籌出交保金,要求繼續禁見獲准。

北院此次移審庭自下午 2 時 30 分開始,一直到晚間 9 時許才結束,歷經 7 個多小時,主因許金龍抓住被羈押 117 天後,首次公開陳述的機會,對檢方上午提出的七點罪狀逐一反駁,強調並未透過樂陞私募股票套利,且自己是「用肉身、身家性命來保住樂陞的發展」。

法官審理後,裁定許金龍以 6000 萬元現金、2 億元人保交保,並於每周一、三、五上午 8 時 30 分以前到住所轄區北市士林分局蘭雅派出所報到,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

許金龍獲知可交保後,坦言找不到人辦書面保、也無法馬上拿出 6000 萬元現金,要求繼續禁見獲准。

北檢今天偵結起訴許金龍,並建請法院判處 30 年重刑。檢方表示,樂陞案共分為 7 大犯罪區塊,包括「不實私募、密約套利」、「回售 TP、密約背信」、「偽發 CB、套利控股」、「百尺竿頭、詐偽收購」、「操縱股價、牟取私利」、「挪用資金、侵占款項」及「隱匿關係、財報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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