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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勞基法修正6成5企業新進菜鳥賺最大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08 11:46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勞基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自明(2017)年 1 月 1 日起,不僅將採「一例一休」,提高休息日加班費、刪除 7 天國假,同時也放寬特休假標準,根據人力銀行所做的調查報告,目前 65% 企業沒有提供新進員工特休假,新制上路後,在同一家公司年資滿 6 個月、2 年、3 年、4 年的菜鳥勞工賺最大!

104 人資學院副總經理花梓馨引述最新出爐的《2016-2017 台灣地區薪資福利調查報告》指出,目前 65% 的企業沒有提供新進員工特休假,1% 提供 1-6 天,5% 提供 7 天,29% 則是依照上班天數比例給假。

花梓馨表示,明年 1 月 1 日新制上路後,65% 的企業將受到直接影響,工作滿半年、未滿 1 年享 3 天特休,滿 1 年享 7 天特休,滿 2 年未滿 3 年享 10 天特休,滿 3 年未滿 5 年享 14 天特休,明年新制上路後,在同一家公司年資滿 6 個月、2 年、3 年、4 年的菜鳥勞工將可享有比現在多的特休,可說是賺最大的勞工!

另外,年度未休完的特休假,花梓馨說,目前 57% 企業可遞延或折現,43% 企業「歸零」處理。新制上路後,43% 企業的所屬員工,年度特休假未休完,在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都需發放未休天數的工資。

這份由 104 人資學院執行的《2016-2017 台灣地區薪資福利調查報告》顯示,目前 81% 企業員工假日加班費給付比照勞基法加 1 倍。花梓馨指出,新制上路後,未來「休息日」加班,除要徵得勞工同意才能出勤,加班費也明顯調高,出勤前 2 小時加發 1.33 倍,第 3 小時起加發 1.66 倍,出勤不到 4 小時一律給 4 小時加班費,4-8 小時一律給 8 小時加班費。

104 資訊科技人資長鍾文雄表示,採「一例一休」制對企業最大的影響在於周六(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對於服務業或實施輪班排班的企業,必須因應客戶服務或產線排班之需,部分核定適用的行業(如金融保險、餐飲零售、旅館等),建議可採變形工時的排班,如 2 周或 4 周等變形制;另外,服務業或業務同仁,很多無法休周六日,則建議排定全年休假日時調移出勤日,或將全年休假日扣除春節連休日數後,分攤到每個月,讓員工依照休假日數進行排休,對於未能休足的天數則以代金補償給員工。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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