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鉅科: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25 17:10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25
2.公司名稱:新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催繳期間自102年10月22日至102年11月22日截止。
8.因應措施:
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認股催繳作業至102年11月22日截止,未於催繳期限內繳款之原股
東及員工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已於102年10月23日收足股款,並報主管機關備查,於102年10月28日以
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
(2)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將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
102年12月6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證券存褶帳戶。
(3)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向「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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