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民幣業務正日益增加,香港金管局順應市場發展,修訂人民幣流動資產納入計算法定流動資產比率的方法,昨 (9) 日起把人幣流動資產比率要求上限,由 100% 提高至 150% ,令銀行可將更多人幣流動資產納入比率範圍內。業界認為,新指引可令人幣頭寸更寬鬆,有助擴大人民幣資金池。
《星島日報》報導,香港金管局昨日向銀行發出有關計算法定流動資產比率的新指引,指出鑑於香港的離人民幣市場發展趨於成熟,認為計算法定流動資產比率有修訂空間,故由昨日起,放寬銀行把人民幣流動資產納入在計算法定流動資產比率的範圍內,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對於持有人民幣限定債務的銀行,若其擁有的非人民幣流動資產比率不高於 30% ,其人民幣流動資產比率便不應高於其非人民幣資產比率;或若其非人民幣流動資產比率高於 30% ,其人民幣流動資產比率亦只會當作 30% 計算,再加非人民幣流動資產比率超過 30% 的百分點乘以 5 ,假設其非人民幣流動資產比率達 40% ,把超出的百分點─ 10 ,乘以 5 ,得出 50% ,即其比率總數為 90% ,若總數超於 150% ,亦只會當作 150% 計算。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根據銀行提供數據,大部分銀行的非人民幣流動資產比率高於 30% ,在新計算方法下,相信對它們計算法定流動資產比率及人民幣流動資產比率會有明顯幫助,雖難以量化新指引可令業界的法定流動資產比率提高多少,但因計算流動資產比率時可計入更多人民幣流動資產,故有誘因使銀行進一步擴展人民幣業務,如人民幣貸款及人民幣債券。而人民幣流動資產包括人債及1個月內償還貸款。
就金管局放寬人民幣資產計入銀行法定流動資產比率內,花旗國際環球金融交易服務主管凌嘉敏表示,將有助銀行更好地規劃使用人民幣的資產,預計銀行人民幣頭寸將更寬鬆。而隨更多資產釋放,將有助人民幣資金池的規模進一步擴大,尤其最近人民幣存款數字下跌,現時推出新指引是合適的時機。
匯豐香港區總裁馮婉眉及渣打香港管冶及策劃推動主管譚何錦文對指引均表歡迎。他指出,由於香港人民幣業務日益增長,新修訂給予銀行更多彈性處理資產負債表及流動資產比率,提升人民幣流通性和兌換性,讓銀行能廣泛地運用人民幣。